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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直属分局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对未达起征点纳税人动态管理

    发文日期:2008年11月13日

     

    白河地税直属分局根据《安康市未达起征点纳税人动态管理办法》的文件精神,从三个方面加强对未达起征点纳税人的动态管理。一是加强源头控管,规定未达起征点户至少每年申报一次,申报内容包括每月营业额、经营内容变动情况等。二是加强征管巡查,在坚持日常监控的基础上,要求管理员对未达起征点户进行重点监控。对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规模、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的,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,对已达到起征点的,及时调整定额,转入正常纳税户管理。三是加强发票管理,对未达起征点户发票领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,如发现发票开具金额达到起征点或超过评定税款的,对其经营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分析后上调税款恢复征税。通过以上动态管理,分局今年以来在年初评定未达起征点纳税人中恢复征税及上调税款14户,有效的堵塞了税收征管中的漏洞。

     

    白河地税局 涂祥斌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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